《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》5月1日起施行
日期:2013-02-21 10:01
本报讯 (记者练情情、叶卡斯)《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已经2013年1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110次常务会议通过,昨日在广东省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,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卖地收入10%建保障房
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,最终通过并将实施的《办法》有不少变化。《办法》规定,政府卖地收入10%用于建保障房,保障房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,最长不超过5年。
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。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。保障房租赁合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期限届满需要续期的,申请人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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