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3-02 09:48
严厉的调控措施。具体包括6个方面:
一是,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。
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、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。通知要求,各地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,在今年一季度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,并向社会公布。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、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、房价上涨过快的,要进行约谈和问责。这一省长问责制,可谓力度巨大。
二是,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。
所有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都列入限购范围;对外地人买房限制更严格,审查更严厉。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,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解除;对伪造证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