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3-02 09:49
知中,有几个时间表,令人关注。
各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(除拉萨外),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,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(不含保障性住房)价格控制目标,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。
市、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。
2013年底前,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、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。
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,到十二五期末,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。
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,列出具体的工作时间表,既能有效推动工作,同时有助于社会监